申购人:
根据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高端人才生活基地项目销售流程,现就付款签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付款签约时间
1.选定一期房屋的申购人,签订《认购协议》起7日内,须前往西咸新区交大科技创新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支付房款、办理完成签约手续;
2.二期房屋付款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3.无法按时办理银行按揭面签手续的申购人,可购买二期房屋,或使用全款购买一期房屋。
二、付款签约细则
(一)支付房款
1.全款购房的申购人,可直接前往实业公司支付全款;有按揭贷款需求的申购人,需携带按揭所需资料,前往购房现场银行办理点办理按揭面签手续,方可支付房款。
2.申购人本人前往实业公司支付全款或首付款,须携带:
(1)定金收据原件;
(2)《认购协议》原件;
(3)与申购人或申购人配偶姓名一致的银行储蓄卡。
3.申购人本人不能前往办理付款手续的,可委托代理人支付全款或首付款。代理人须携带:
(1)申购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理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定金收据原件;
(5)《认购协议》原件;
(6)与申购人或申购人配偶姓名一致的银行储蓄卡。
4.申购人在支付房款同时应一次性支付车位使用权转让款。
5.为了确保申购人资金安全,建议采取银行储蓄卡刷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房款、车位使用权转让款,持卡人姓名须与申购人或申购人配偶姓名一致,不接受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方式及信用卡、大额存单、支票、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
6.申购人如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转账时需备注申购人姓名、身份证号、房号、车位编号,请将房款、车位使用权转让款转至我公司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名称:西咸新区交大科技创新港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交大支行
账 号:61050172410000000395
(二)按揭办理
1.按揭贷款条件
(1)商业贷款
① 采用商业贷款的申购人首套房首付最低30%,二套房首付最低40%。
② 针对高端人才生活基地项目按揭贷款业务,我公司与以下七家银行合作。银行将以最优惠的利率政策面向申购人,具体个人贷款信息可通过实业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详细咨询银行了解。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中国银行咸宁路支行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浦发银行长乐路支行
秦农银行莲湖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大街支行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2)公积金贷款
① 公积金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② 主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认定,配偶无公积金缴存时,收入3000元以上时,需出具流水,且只认定代发工资部分。本笔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能超出双方月收入50%。
③ 借款人单人缴存,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缴存贷款金额最高65万元,且需按照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近一年内的补缴不计入余额计算)
④ 贷款年限:最长30年。女不超过60岁,男不超过65岁,贷款时夫妻双方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⑤ 本项目(精装修)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3)组合贷(公积金+商贷)
组合贷办理条件以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为准。
备注:以上为贷款办理基础条件,最终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按揭银行要求为准。
2.按揭办理所需资料
(1)商业贷款
① 最新征信报告(已婚需夫妻双方)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婚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已婚配偶页)
④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借人发证机关页、照片页),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无需提供该项
⑤ 个人私章1.5*1.5规格(已婚需夫妻双方),正楷,无“印”、“之印”字样
⑥ 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 POS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 贷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 收入证明原件(已婚需夫妻双方)
(2)公积金贷款
① 最新详细版征信报告(已婚需夫妻双方),需在人民银行指定网点打印。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已婚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发证机关页、内容页),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无需提供该项
④ 个人私章1.5*1.5规格(已婚需夫妻双方),正楷,无“印”、“之印”字样
⑤ 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份
⑥ 贷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5份
(3)组合贷(公积金+商贷)
① 最新详细版征信报告(已婚需夫妻双方),需在人民银行指定网点打印。
② 身份证及复印件5份(已婚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已婚配偶页)
④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发证机关页、内容页),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无需提供该项
⑤ 个人私章1.5*1.5规格(已婚需夫妻双方),正楷,无“印”、“之印”字样
⑥ 首付款收据、刷卡POS单原件及复印件4份
⑦ 贷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4份
⑧ 收入证明原件(已婚需夫妻双方)
备注:以上为贷款所需基础资料,最终提供资料以按揭银行要求为准。
(三)签订合同
1.申购人本人前往实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2.申购人本人不能前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签订。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时,申购人如需添加配偶或子女姓名,需携带:
(1)结婚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子女关系的有效证件。
添加人员不得超过2人。
(四)领取合同
1.全款购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西咸新区房管部门网签系统备案后,由销售顾问通知申购人前往实业公司领取;
2.按揭购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西咸新区房管部门备案且贷款银行放款后,销售顾问通知申购人前往实业公司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特此通知。
西咸新区交大科技创新港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